标题: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《辽源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 发布日期:2024-12-31
分类:行政法类 > 行政法综合 > 行政决策 文种:规范性文件
制定和实施部门:行政法综合 文号:辽府办发〔2024〕11号
发布机关:辽源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:有效

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《辽源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辽源高新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直属机构,驻市各中省直单位: 

根据《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(辽府发〔2020〕4号)等有关规定,因本年度工作任务调整等实际情况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现将《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《辽源市艺术学科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(试行)》调出《辽源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;将《美丽辽源建设规划纲要》转入2025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;调整后,市政府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,现予公布。 

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2024年12月31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