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的决定 发布日期:2025-01-13
分类:行政法类 > 自然资源 > 矿产资源管理 文种:地方性法规
制定和实施部门:自然资源 文号:
发布机关: 时效性:有效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的决定

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
关于废止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的决定


(2024年12月28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;2025年1月10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)
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废止案(草案)》进行了审议。

会议认为,废止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,符合自治县的实际情况。会议决定予以通过。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。